近日,有市民投诉,称团结一路庆安社区庆睦大院旁边开了一家葫芦头泡馍馆,厨房房顶上存放了一个大型储蓄罐,用水泵向里抽甲烷液体,属易燃易爆,非常危险,物业多次阻止,对方都不听。
随后,记者从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市民所反映的餐饮经营户使用的为甲醇燃料,而并非甲烷液体。
“甲醇燃料是甲醇与其他添加剂混合配置的液体燃料。依据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甲醇燃料或类似醇基燃料均未列入该目录。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对此类问题的答复,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必须严格依据目录进行,因此甲醇燃料不能直接认定属于危险化学品。”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
针对来函反映问题,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莲湖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目前负责该餐饮经营户消防安全监管的辖区公安派出所,已对该经营者进行了约谈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切实保障安全。
针对西安市大量餐饮经营者使用甲醇燃料的现状,西安市安委会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各项安全要求,落实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