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反映:“纺织城东城第一小学五年级组织孩子春游到咸阳酒厂参观,每个学生收取140元。只有车费,没有门票,也没有餐费。”
随后,记者将此问题反映给了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昨日,记者从灞桥区教育局了解到,东城第一小学曾于2016年4月15日组织五年级学生去张裕瑞娜庄园进行了研学旅游活动。本次研学旅游活动,学校依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教发【2014】53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教发【2015】94号)文件精神,本着家长同意、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与文件推荐单位陕西友联旅行社签订了合作协议,活动费用每生共计140元(包含门票、植树、拓展、导游、车费、保险等),全部由陕西友联旅行社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