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存侥幸 机智破案显警威
本报讯 3月17日,逃逸4天的张某来到柳林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至此,一起致人死亡逃逸案划上了句号。3月13日21时55分,柳林县交警大队事故三中队值班人员接到110电话指令称:“在省道340线梁家会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受伤人员已被确认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鉴于案情重大,民警立即将案情向事故科、交警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随即相关领导赶到现场,组织三路民警同时展开工作。3月14日上午,事故科组织事故三中队和五中队精干力量成立3.13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一路民警走访搜寻逃逸车辆可能逃逸和藏匿的的地方,并调取搜集沿途视频资料;另一路民警在单位拼接、研究逃逸车辆掉落的散落物。15日,一路民警拿着拼接的散落物走访汽车4S店和修理场时,初步确定肇事车型为一辆银色的东风小康汽车,但不确定车型。16日上午,负责研究视频监控的民警经过仔细分析和研究最终确定肇事车型为一辆东风小康面包车,并通过卡口抓拍设备筛选出了若干嫌疑车辆,后通过离石东风小康汽车代售点配合公安信息网查询,最终确定车牌号码为晋 JAB347 的车和该车的所有人张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17日上午,民警通过对家属展开思想动员工作后,开始使用技术手段对张某进行追查布控。当天下午,在各方的压力和良心的遣责下,张某本人来到事故科投案自首。办案民警通过张本人的现场指认,并于当晚20时许在张的带领下将其藏匿在曹家坡村的肇事车辆查扣核对。
经查,3月13日21时许,当事人张某驾驶 JAB347 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省道340线柳林县梁家会村路段,与由西向东步行的当事人李润连发生碰撞后,当事人张驾车逃离现场,致当事人李润连当场死亡。(李勇张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