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上报2017年5月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统计表时,“本年完成投资”应报数和上报数之间相差7.39亿元。因“提供不真实的统计数据”的数额巨大,已构成违法。日前松江区统计局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此罚单为松江建区以来统计部门开出的最大罚单。
今年6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上报5月份《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 统计表时,“本年完成投资”一项中上报数额为7.39亿元。而按照报表制度规定,“本年完成投资”统计数据必须按照项目的实际进度来填写上报,而不能根据财务付款情况上报。然而早在去年9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已经完成了所报项目的全部工程建设,不仅项目已经竣工,且去年12月就已经拿到了竣工验收报告。
统计部门产生了怀疑,经分析发现,今年上半年,该房地产公司每个月填写上报的“本年完成投资”数据一直异常,数据大小趋势飘忽不定,时而为零,时而过亿,甚至出现上述超过7亿元的巨额数据。经现场执法检查,区统计局很快就确认了该公司确实存在“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根据统计报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原始记录)、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相关规定,松江区统计局认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统计违法行为,决定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是松江建区以来区统计部门开出的最大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