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安市溪北洋非机动车及人行隧道
工程既有隧道A洞封闭施工的公告
台海网2月28日讯 据福安交警报道,因福安市溪北洋非机动车及人行隧道工程爆破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止(施工工期约6个月),对原溪北洋隧道既有隧道A洞、富春大道环岛位置及周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交通标志、标线提示有序安全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福安市公安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