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因沉迷网络丢了工作,未满18周岁的吴某仍不悔悟,为了上网,屡屡盗窃路边停放车辆内的财物。近日,吴某因犯盗窃罪,被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800元。
吴某原本在厦门一家工厂打工,因为经常泡在网吧,丢掉了工作。他身无分文,为了上网,开始对路边停放的车辆打起了歪主意。
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随意试拉路边车辆的车门,碰到没有落锁的车辆即进入车辆盗窃。2015年10月,第一次作案的他偷得一个女式包,里面装有2000元现金,还有一台平板电脑。尝到甜头后,他便一发不可收拾。
有时,吴某也会透过车窗,一旦看见车内有香烟、手包等值钱的物品,便砸破车窗玻璃实施盗窃。今年3月的一天,他再次实施盗窃时,被车主发现并当场抓获。
集美区法院认为,吴某6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3436.6元,并损坏了其中两辆车的车窗玻璃,他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不过,由于吴某是未成年人,因此法院最终对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