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见同行,两眼恨茫茫,敢与我争斗,给你个大拳头!”这不,为了争抢客源,两出租车司机当街上演了一场你坏我生意,我要你好看的抢客戏码,且不说这桩生意泡了汤,就说打这一架的代价,一人乌眼青,一人获了刑,还得赔偿5万元的医疗费,得不偿失。
身边的事儿
被告人汪某与被害人李某同为在新乡市高铁东站拉客的出租司机。前不久,汪某与李某因争抢一名去长垣的乘客发生了纠纷,继而发生互殴。其间,汪某用拳头将被害人李某的左眼打伤。经法医鉴定,李某眼部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汪某与被害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汪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被害人李某对被告人汪某的犯罪行为也表示谅解。
结果
今年8月11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汪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牧野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河南法制报)
原文标题:(同行抢客一声吼一言不合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