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省委政法委获悉,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实现了司法所乡镇(街道)全覆盖,8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了“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1009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我省通过连续多年的持续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实现了司法所乡镇(街道)全覆盖,平均每年提供法律咨询近10万人次,提供法律援助4000余件,开展法冶宣传近3万场,受教育面达600万人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和帮教率均在96%以上,重新犯罪率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将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服务我争先”活动,调动辖区内律师、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参与热情,畅通法律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