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刚刚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获悉,为适应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要求,省法院对20名一线审判岗位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68名助审员晋升审判职务,成立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决庭)。
新任命的68名审判员,均为省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全部经过考试、考核以及遴选委员会专业评审等选拔程序。都是目前审判一线的业务骨干,平均年龄41岁,90%以上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10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历。
新成立的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决庭)主要职责除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或企业强制清算后的善后事宜,审理涉执行诉讼异议等案件。庭长和副庭长均具有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