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于都讯 (记者邹晓华)7月21日,于都县长征宾馆内,王来福“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追授仪式在这里举行。王来福被于都县人民政府追授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给予家属一次性补偿金85万余元。
据了解,今年3月21日下午,于都县利村乡下渭村退休教师王来福在施救不慎跌入利村乡下渭河中的村民王新华的过程中,被洪水冲走,不幸牺牲。
为充分发挥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正能量。根据《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当地政府决定追授王来福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当地还号召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向王来福同志学习。学习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