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近150件涉信用卡的犯罪案件,有15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审判实践来看,恶意透支、冒用和骗领信用卡犯罪数量占九成以上。
昨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发布信用卡犯罪案件相关案例,提醒广大市民正确使用信用卡。
法官表示,信用卡持有者,在申领信用卡后要量力用卡、理性消费,应根据自身收入状况,形成信用卡消费上限习惯,不要过度超前消费,避免透支过度和失控,自觉遏制恶意用卡行为。
因外出打工等原因不在原身份证地址居住的,应及时将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银行,否则不仅不能及时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在被起诉后法院缺席审理的情况下也会承担对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同时,在被发卡银行起诉后,持卡人应积极参与诉讼和调解,依法守信,否则不但需依照信用卡领用合约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利息、滞纳金、手续费和超限费,给自己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而且在满足信用卡诈骗的构成要件时,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