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左路口,女孩占直行道左转,执勤民警上前劝阻,女孩反锁车门对峙,造成交通堵塞。
4月22日12时30分许,当事交警正骑摩托车在大西路、杏林街交通岗附近路段巡逻,发现一辆沿大西路自东向西行驶的银色马自达轿车,车子突然从直行道变线欲向杏林街方向转弯。而此路口有明显的禁止左转标志,地面也明显画着直行标线。
他立即驾摩托车来到轿车前,制止轿车司机的违法行为,车上女驾驶员看起来20岁左右。由于轿车斜着横在路口中央,严重阻挡东西方向的车辆正常通行,交警让驾驶人把车辆移至路边安全地点。
没想到,女驾驶员拒不执行。交警让她出示驾驶证,女驾驶人非但拒不配合,还任性地反锁了车门。任凭交警如何试图与女孩沟通,女孩就是不予理睬,也不将车开至路边。
交警不断与车内女孩沟通,女孩终于打开了驾驶室的车门。本以为女孩下车是因为自己想通了,没想到女孩下车后匆匆打开后车门钻进车内,并再次反锁了车门。
“这多少人因为她在这堵着啊?”“这女孩咋这么任性呀?”……
在交警、围观市民再三劝说下,车后排的一对老夫妻下来了,替女儿说情。“我们身体都不太好,女儿着急送我们回家……她还年轻不懂事,请原谅她,千万别处罚啊。”老人也配合交警从车内取出了女孩的驾驶证,女孩终于下了车。
交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路口有明显禁止左转标志,因此,女孩的行为属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应罚款200元记3分。另外,女孩不服从交警指挥,还将面临200元罚款。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陈靖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