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报道:4月7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今年以来,新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一季度受理信访举报245件,党纪政纪处分83人。
在对全市市直单位进行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共有1家单位、12名县级干部在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并通报曝光。在开展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明察暗访时,全市发现问题11个,通报批评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
在加大“违插”专项整治力度上,对渝水区因排查不力进行问责,约谈6人,诫勉谈话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上,一季度全市纪检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5件,处置问题线索122件,立案80件,结案81件,党纪政纪处分83人。
新余提出,对拟提拔、调整的科级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各巡察组对2015年被巡察单位进行“回头看”,督促被巡察单位把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