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梁静 通讯员张菁)为赚取1000元好处费,雷永阳答应帮忙购买毒品。孰料,其交易刚完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昨日,江南区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雷永阳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当天,法院还一同对另外3起贩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雷永阳,男,29岁,买家赖英杰与其同岁。2015年初,赖英杰找到雷永阳,说想购买一批毒品。去年3月27日晚9时,二人在江南区石柱岭某小区内篮球场见面,谈妥由雷永阳为赖英杰购买3万元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赖英杰给予其好处费1000元。
此后,雷永阳来到该小区一公共厕所旁,以3万元的价格,从一男子(另案处理)手中购买“K粉”一包。
赖英杰拿到毒品后,驾驶电动车,搭载雷永阳离开现场,二人行至该小区门口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从雷永阳处查获1000元,从赖英杰驾驶的电动车上,查获毒品“K粉”一包,净重1016克。
昨日,江南区法院对该案做出公开判决。经法院审理,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雷永阳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赖英杰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8000元。
为严惩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当天,江南区法院还对另外3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